
官方: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 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强调,要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文件提出要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特别是加快拆除D级危险住房,并通过加固、改建、重建等方式对国有土地上的C级危险住房和非成套住房进行改造。对于存在抗震安全隐患且具备加固价值的城镇房屋,将分类分批进行抗震加固。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维护和使用,每栋房屋制定具体改造方案,禁止以危险住房名义违规拆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文物及历史建筑。
此外,意见还提到要持续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加强建筑保温材料管理,并鼓励居民进行城镇住房室内装修。同时,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以及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也将得到改造利用,推动建筑功能转换与混合使用,根据主导功能依法依规合理调整土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