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以前老旧小区要纳入城市更新改造 因地制宜实施改造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9日下午举行记者会,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健委四位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将着力推进三项工作。首先,把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因地制宜实施改造,并鼓励地方探索居民自主更新改造老旧住宅。其次,城中村改造范围已扩大到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计划在去年新增100万套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改造规模。最后,大力推进完整社区建设,重点聚焦“一老一小”,完善无障碍适老化配套设施,增加政府托育服务设施和儿童活动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