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有序解除五停,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汕尾市开始分批解除“五停”(停工停产停市停业停课)措施,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此举旨在平衡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保障市民正常生活需求,逐步恢复社会经济活力,具体解除时间和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确保安全可控,此举标志着汕尾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
9月24日,汕尾市三防指挥部发布通告,宣布在全市范围内解除“五停”措施。由于台风“桦加沙”对汕尾的影响逐渐减弱,市政府于当天中午12时将防风应急响应从Ⅰ级调整为Ⅲ级。
市三防指挥部决定自9月24日12时起分批解除全市“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各类学校需在排除校园安全隐患并符合复课条件后,于25日有序开学复课;教育培训机构也应在确保场所安全的情况下恢复营业。教育部门将负责监督和指导这些检查工作。
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和自建房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且符合复工条件后才能恢复施工。住建部门也将督促和指导相关检查工作。
出租车、网约车、公交客运车辆、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恢复运营。深汕高速、甬莞高速、兴汕高速汕尾段及海边道路的具体通行时间以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非滨海旅游景区、公园、户外游乐场所、超市、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步行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等,在确认安全后可恢复营业。滨海旅游景区的恢复时间则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渔业船舶、渔排作业及海上施工暂时不恢复,具体解除时间待定。
各级各部门仍需持续落实次生灾害防范措施,重点排查低洼地带、山体边坡、危旧房屋等区域,防止积涝、滑坡、坍塌等灾害发生,确保转移人员在安全情况下返回。
全体市民应继续关注天气信息,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保障自身安全。
同一天,潮州市三防指挥部也发布了全面实施“四复”(复工、复产、复运、复业)措施的通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市道路客运、货运、公交车、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及共享电单车自9月24日12时起有序恢复正常营运。学生复课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