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淫秽不等于不雅,法律解读与误区澄清

访客 2025-12-24 14:19:18 2284
新法对于淫秽与不雅的界定不应被误读,淫秽内容并不等同于不雅,法律应明确区分两者,公众需理解新法的真正意图,避免将不雅内容误认为是违法行为,法律旨在保护公众免受不适宜内容的侵害,而非过度限制言论自由,澄清新法误区,确保公正实施。

淫秽不等于不雅别误读法律 澄清新法误区。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其中第八十条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规定进行了明确细化,并加大了处罚力度。

有媒体对此解读称:“明年1月1日起,向好友发送不雅照片、视频构成违法,最高拘15天,罚5000元”,并将之作为即将实施的新修订法律的亮点予以传播。这一话题引发广泛讨论。然而,“向好友发不雅照片算违法”并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新增内容,更不是未来的执法重点领域。这种解读存在误读,可能引发舆论混乱和公众对新法的抵触情绪。

事实上,《治安管理处罚法》早在20年前就明确规定利用网络发送淫秽照片、视频属于违法行为。新法只是按照当前表达习惯,将“计算机信息网络”表述为“信息网络”,更具包容性,涵盖更多新型网络传播形态。此外,新法调整了罚款金额,提高了违法成本,增加了法律威慑力。新法还特别强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违法行为从严处罚。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将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所有行为纳入规制范围,无论传播对象是多人还是单人、场景是公开还是私密,只要被查证属实,即可启动行政处罚程序。这一修订是对网络传播技术发展带来的治理挑战的回应。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播淫秽信息的手段变得日益隐蔽和多样化,从公开网站传播到专业化的众筹合购、直播牟利,甚至渗透到私密的一对一聊天中。在数字时代,每一次信息传播都可能产生公共影响,要求法律与时俱进,覆盖网络空间的每一个角落。

新旧法条对比显示,法律红线并未改变。“淫秽”内容有明确的法律定性,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不雅照片”。情侣之间的亲密互动或衣着暴露的照片不应被纳入“不雅”的范围,否则会渲染“人人违法”的恐慌气氛。新法规制的是传播淫秽信息这一违法行为本身,而非正常的私人通讯。

《治安管理处罚法》旨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不是侵入私人领域。该法主要处罚破坏社会治安秩序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与刑法相关罪名形成处罚梯度。如果行为不影响社会治安,法律没有必要过度介入。特别是治安拘留作为严重行政处罚,必须谨慎使用,不能让公民动辄得咎。

将禁止传播淫秽信息的规定解读成亲友之间发不雅照片违法,为了吸引眼球而设置错误的公共议程,解构立法严肃性,破坏法治共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私密聊天也非法律盲区。新法的施行既是对淫秽信息传播行为的震慑,也是对清朗网络环境的守护。普通网民应摒弃“私下传播无责”的错误认知,自觉规范网络行为;网络平台与群组管理者需履行管理责任,主动清理不良信息。媒体在报道相关立法时,应尽职、讲理、共情,对真相负责,也要对传播结果负责。

在数字时代背景下,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进一步有效遏制网络淫秽信息传播,守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与公民合法权益。无论牟利与否、场景公私,时刻牢记法治红线,共同坚守社会共识,才能使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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