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十堰市长出庭应诉,城市管理的法治新篇章

访客 2025-10-08 13:27:01 13791
十堰市市长出庭应诉,就相关案件进行法律辩护和应对,这一举动体现了该市对法治建设的重视,以及对司法公正的尊重,市长亲自参与诉讼,不仅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也展现了政府在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益方面的决心和行动,此举有助于推动全市法治环境的改善,增强市民对法治建设的信心。

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袁伊璇

“现在开庭!”10月7日上午,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响,李某诉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一案,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十堰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永辉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

十堰市长出庭应诉,城市管理的法治新篇章
庭审现场

此前,十堰某村村民李某某不服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土地补偿决定,向十堰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经审查驳回其行政复议申请,李某某不服,遂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苏江担任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共同审理。庭审中,各方围绕案件事实认定、土地征收补偿中法定职责履行情况,以及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等焦点问题,有序展开陈述、答辩、举证和质证。

十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宋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旁听。据悉,这是十堰市首例由市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王永辉在最后陈述环节表示,行政诉讼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法治途径。全市政府系统将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老百姓或市场主体,一头连着行政机关,行政争议能否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既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更直接影响地方政府的形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是尊重司法监督、维护法律权威的体现,更是政府深化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

“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是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行政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谭冰霖介绍,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正时,新增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有关规定。但在一段时间内的实践中,仍存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出庭不出声”“正职少副职多”等问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化解行政争议、规范行政执法方面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尤其是‘一把手’实质性参与庭审并作出针对性回应,不仅是其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的客观要求,也有助于体现官民平等的诉讼关系、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谭冰霖认为。

此前,湖北高院与湖北省司法厅联合出台意见,提出12条措施,推动建立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长效机制。该意见明确,涉及本级政府全局性工作或中心工作的案件、涉及履行招商引资行政协议、兑现行政允诺等影响政府诚信和地方营商环境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明确原则上应由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

近年来,十堰市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府院联动,优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努力实现行政争议与关联民事纠纷“一揽子解决”。目前,全市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争议源头治理与实质化解成效持续提升。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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