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女子子宫被装监听器指控遭驳回,法院审视真相,诉求未获支持

访客 2025-09-29 17:32:57 7753
一名女子起诉称她的医生在她的子宫内安装了监听器,但法院驳回了她的诉求,据相关报道,该女子声称在手术过程中医生未经同意在她的子宫内放置了监听器,导致她遭受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法院经过调查认定医生的操作符合医疗规范,并未发现任何不当行为,法院驳回了女子的诉求,维护了医生的合法权益,此事件提醒人们,在涉及医疗纠纷时应该理性对待,尊重法律判决。

女子起诉称子宫被医生装“监听器” 法院驳回诉求。一名59岁的女子叶某自称几年前在当地医院进行避孕环复查时,被医生私自在其子宫内装置了“监听器”异物,并因此感到腹部不适。她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无偿取出“监听器”,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叶某于2016年在当地某医院进行了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叶某曾进行过子宫次全切手术,自诉感觉腹部不适,并于2025年1月7日在另一家医院进行了彩超检查,结果显示左附件区有小囊肿,约2.7×2.4厘米的囊性回声,盆腔有少量积液。叶某认为这个囊性回声就是“监听器”,但根据现有证据,彩超检查中并未发现“监听器”等异物存在于其子宫内。叶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子宫内的囊性回声与被告医院的手术有关。最终,一审法院驳回了叶某的诉求。

叶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认为叶某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监听器”存在且系被告医院放置。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叶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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