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唐仁健受贿案,被判死缓并没收全部财产,涉案金额达2.68亿余元

访客 2025-09-28 19:16:58 1783
唐仁健受贿金额高达2.68亿余元,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没收全部财产,这一严重违法行为涉及巨额金钱,凸显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此案再次警示所有人,无论职位高低,都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此案也展示了我国司法公正,对于腐败行为绝不姑息。

2025年9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农业农村部原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处唐仁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4年间,唐仁健利用担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8亿余元。

法院认为,唐仁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因此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该案于2025年7月25日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唐仁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唐仁健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四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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