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局回应踢人被调岗班主任仍任职 处分未落实引发争议

教育局回应踢人被调岗班主任仍任职 处分未落实引发争议!近日,辽宁省鞍山市的侯女士反映,她的12岁孩子在七年级上学仅8天后,在学校因未能回答问题而被班主任董某拳打脚踢,导致孩子被医院诊断为创伤性腰椎病。尽管董某受到当地教育局处罚,但仍然留在原学校原班级担任班主任。
2024年9月12日,侯女士的孩子在鞍山市铁西区实验学校七年级十二班上地理课时,因未回答出问题被老师要求站在教室后排。监控画面显示,当天下午3点26分左右,班主任董某从后门进入教室,询问侯女士的孩子后,将其拉扯到教室后门,并用手击打孩子的身体,用脚踹向他的腰部,最终一脚将他踹出教室后门,孩子一度倒地不起。
事发后,孩子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第一时间告诉家长,但连续几天一直抱怨背疼。直到2024年9月18日,侯女士发现孩子疼得无法起床,立即将其送往鞍山市中心医院检查。这时,孩子才说出被班主任董某殴打的事情。据侯女士称,孩子当时与班主任相识仅8天,不明白为何会被踢打。
鞍山市中心医院门诊复诊病历显示,侯女士的孩子被诊断为胸椎侧弯。为了进一步确认孩子的身体状况,2024年9月26日,侯女士根据医生建议将孩子送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影像学报告显示,孩子被诊断为腰3-骶1间盘突出、骶1隐裂,同时门诊诊断为脊柱侧弯和创伤性腰椎病。
2024年9月19日,侯女士报警并向铁西区教育局反映了相关情况。当晚,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大陆派出所对此事立案。2024年10月9日,铁西区实验学校一名袁姓副校长告知侯女士,铁西区教育局已经下发了处罚通知,但侯女士并未收到书面材料。
2024年11月26日,侯女士收到了大陆派出所出具的《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决定不予行政处罚,这让侯女士难以接受。因此,她在2024年12月6日向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希望公安机关对该班主任进行处理。2025年1月20日,侯女士收到了复议结果,撤销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公安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通过此次复议,侯女士获得了铁西区教育局《关于给董某记过处分的决定》复印件。文件显示,经铁西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董某记过处分,系统内通报批评,并调离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