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新疆野生雪豹伤人事件,游客需担责还是自己承担损失?律师解读风险自负原则

访客 2026-01-25 17:08:38 47086
新疆发生野生雪豹伤人事件,律师指出,如果游客在此事件中存在重大过失,损失需自行承担,这一事件提醒人们,在接触野生动物时务必保持谨慎和尊重,游客需遵守相关规定,切勿私自接触或干扰野生动物,以确保自身安全,对于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也再次凸显,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减少人与野生动物的接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月25日消息,据媒体报道,新疆富蕴县可可托海镇近日发生一起雪豹袭击滑雪游客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根据富蕴县林草局与文旅局发布的联合通报,一名滑雪游客在可可托海镇塔拉特村返回宾馆途中,于路边林带内遭遇雪豹咬伤。相关部门接警后迅速启动救援机制,伤者已及时送医救治。

律师指出,雪豹属于野生动物,而景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依法对游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经核实,景区已充分履行安全提醒义务,并在事发后及时采取救援措施,通常可依法减轻或免除其责任。

反之,如果游客因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如投喂、翻越隔离设施、近距离拍摄等——导致遇袭,则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景区责任可依法予以减免。最终责任认定需结合双方具体过错程度综合判定。

雪豹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列为易危物种,在新疆属于需实施抢救性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该物种通常机警敏捷,对人类及车辆保持高度警惕。

目前,富蕴县相关部门已进一步加强事发区域的安全巡查与公众宣传教育力度。

新疆野生雪豹伤人事件,游客需担责还是自己承担损失?律师解读风险自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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