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献血优待证景区免票争议引关注
男子持献血优待证到指定景区却未能享受免票待遇,引发社会关注,这一事件凸显了献血优待政策在实际执行中的差异和争议,关于献血优待证的优惠政策尚不统一,景区是否应给予持献血优待证的游客免票待遇仍存在争议,这一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呼吁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献血优待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标准。
37岁的西安市民吕先生无偿献血累计达22600毫升,并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金奖及“西安市无偿献血荣誉A卡”。然而,在一次前往指定优待景区旅游时,他被拒绝免票。吕先生随后将涉事景区经营者诉至法庭。
吕先生累计参与无偿献血57次,依据《西安市献血条例》,其持有的荣誉A卡可享受市属A级景区免票等优待。2025年12月21日,他带父母前往西安赵公明文化景区游玩时,出示了荣誉A卡及身份证申请免票,但被景区以“未接免票相关通知”为由拒绝,要求支付50元门票。
吕先生出示了西安市政府公示的“市属A级景区免费名单”,其中曲江楼观生态文化旅游景区在列(4A级,地址:周至县集贤镇),属于优待范围。但景区工作人员以“非同一景区”为由拒绝免票,吕先生无奈支付50元门票款。
事后,吕先生通过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官网查询确认,当地政府2021年3月发布的一篇文章明确提及,楼观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下辖包括赵公明文化景区在内的7个景区,这意味着赵公明文化景区属于免费名单涵盖范围。吕先生表示,西安市的优待政策是对无偿献血者善意的认可,也是鼓励社会参与的重要举措,景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献血者权益。
为此,吕先生将西安赵公明文化景区经营者西安曲江艺术康旅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西安曲江艺术康旅发展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50元门票款,并追究连带责任。
周至县人民法院传票显示,该案于2026年1月19日下午在周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景区负责人承认存在工作错误,同意退还门票款,但因财务流程要求,需待判决书出具后执行。
依据《西安市献血条例》,西安出台了无偿献血者“三免”待遇实施细则,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在西安市献血累计达到2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在西安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人员,持荣誉A卡可享受市属A级景区免票、优先就诊免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及免费基本健康体检等优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