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盘继彪等十九人非法集资案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结果出炉

访客 2025-12-18 17:24:13 7846
关于盘继彪等十九人非法集资案的二审宣判,维持原判,这十九人因涉及非法集资行为,被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二审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仔细审查,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因此决定维持原判,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公共利益。

盘继彪等十九人非法集资案二审宣判 维持原判。2025年12月1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盘继彪等十九人非法集资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5年6月25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盘继彪以集资诈骗罪、诈骗罪、洗钱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十八名被告人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伪造身份证件罪等不同罪名判处五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判后,盘继彪等十六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部分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案件宣判。

经审理查明,自2011年11月起,被告人盘继彪等人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情况下,以湖南盛大金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多家关联公司名义,通过虚构投资项目、公开虚假宣传等方式,以还本付息、许诺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911亿余元。大部分集资款用于兑付到期本息、经营成本开支、盘继彪个人使用和挥霍,造成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129亿余元。

法院还查明了被告人盘继彪等人诈骗、洗钱、偷越国(边)境、伪造身份证件的犯罪事实。案发后,办案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工作,已追缴部分资金、不动产、机动车、购买的公司股权等资产。现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追缴到案的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执行,按集资额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盘继彪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造成多地集资参与人财产损失,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应依法严惩。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被告人亲属、集资参与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了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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