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北京确保供暖准备就绪,月底前各供热单位完成调试工作

访客 2025-10-23 15:14:54 3981
北京正催促各供热单位在月底前完成调试工作,以确保供暖工作准备就绪,这项措施是为了保障市民在冬季能够享受到稳定、安全的供暖服务,各供热单位正在加紧进行设备检查和准备工作,以确保供暖系统的正常运行,此举体现了北京市对市民生活质量的关注和重视,将有力保障市民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为确保今冬明春冬季供暖顺利进行,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已督促各单位在10月31日前完成供热系统的打压上水、冷态运行调试及入户巡检和热态调试工作,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供热系统在11月1日具备供暖条件。

2025-2026采暖季,全市城镇地区集中供热面积预计达到10.7亿平方米,其中居民区约7.01亿平方米,非居民区约3.69亿平方米。全市共有7607座集中供热锅炉房,备案的供热单位有1152家。

各区、各单位已在10月31日前完成了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设施设备检修维护以及“冬病夏治”消隐等任务。今年共完成“冬病夏治”消隐项目950余项,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约1300公里,既有建筑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3000万平方米。

为做好启动供暖准备,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要求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完成供热系统打压上水、冷态运行调试及入户巡检和热态调试,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供热系统11月1日具备供暖条件。运行服务人员需全部到岗到位,并完成岗前安全教育、操作技能培训及考试。调试期间将重点排查管网跑冒滴漏、系统平衡失调、末端不热等问题,迅速解决用户室内采暖系统窝气、漏水等报修诉求,持续优化智能调控系统,加快室温监测设备调试上线。

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政府可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早在2010年,本市就已下发《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为“看天供暖”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定。当预测法定采暖期前后的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摄氏度,或遭遇强降雪等可能对居民生活保暖产生重要影响的天气时,本市可以提前或延长供暖。

自10月中旬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已与气象部门开展气象会商,并根据气象情况适时加密会商频次。下一步,北京将继续科学研判供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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