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黑衣男子扯断充电线引发纠纷,事后致歉电话处理

访客 2025-10-09 14:13:03 7237
一名黑衣男子在某手机店扯断了免费充电线,事后意识到错误行为,主动打电话向店家致歉,此次事件提醒消费者应尊重公共设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坏。

近日,山东烟台一家手机店内发生了一起引发热议的事件。几名顾客在店内免费充电后离开时,其中一名男子将店内的充电线撕坏。店主随后发布了视频称,涉事男子已打电话致歉。根据录音,该男子表示因为店主突然踹了一下凳子,吓到了他的同伴,一气之下才撕了线。

监控视频显示,事发于10月4日中午12时21分左右。当时,店内沙发上坐着两男两女四人。画面右侧的黑衣男子用力撕扯充电线后,四人迅速起身离开,另一名白衣男子还回头看了一眼被撕坏的充电线。

这家手机店位于烟台开发区万达广场。店主石先生表示,店内设有免费休息区,事发当天这四人到店内沙发充电约半小时,其间他与顾客没有发生任何矛盾。石先生已经报警,并要求对方道歉。警方已将此案定性为行政案件并立案调查。据石先生透露,这几个人是外地游客,当天已经离开烟台。不过,他在联系对方时,对方否认了此事。

9日凌晨,店主再次发布视频,称涉事男子已经电话致歉。录音中,该男子解释说,他们四人在正常充电时,店主突然踢了一脚凳子,吓得他们一跳,生气之下他才撕了充电线。男子承认自己有错。石先生则表示,他只是将凳子踢回桌底。此外,涉事男子还提到自己的手机号被“轰炸”了一整天,并要求店主处理掉未打码的监控视频。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行为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店主有权要求四人赔偿修复费用或重置成本。对于公开未打码监控视频,可能涉嫌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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