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明家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11人被判死刑,家族式犯罪彻底覆灭

访客 2025-09-29 17:22:12 6211
明家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涉及家族式犯罪,共有11人被判处死刑,此案涉及多个罪名,涉案人员涉及家族成员,经过调查和审判,最终判决严厉,共有11人被判死刑,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对于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具有重要意义。

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明家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对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被告人判处死刑;对杨正喜、傅成志等5名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罗建章、邱智等11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对毕会军、蒋吉等12名被告人判处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相应判处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附加刑。

经审理查明,自2015年以来,以明学昌(已死亡)、明国安(另案处理)、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毕会军等其他家族成员和周卫昌等武装头目为重要成员的明家犯罪集团,利用其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发展和依托掌控的武装力量,在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招揽巫鸿明、罗建章、蒋吉等多名“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该集团伙同以“金主”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涉赌、诈资金达100余亿元。明家犯罪集团还与巫鸿明等人的电诈犯罪集团合作,杀害、伤害试图逃跑或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2023年10月20日,为防止涉诈人员被移交我国,明家犯罪集团组织转移、藏匿涉诈人员过程中,明家武装人员开枪射击,又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人分别组织、领导、参加犯罪集团实施犯罪,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14项罪名。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和各界群众160余人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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