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声明公告

访客 2025-09-09 17:22:26 29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发表郑重声明,强调其致力于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致力于推动国史研究的深入发展,学会秉持客观公正的研究态度,坚决反对任何歪曲、篡改历史的行为,声明中,学会呼吁各界共同维护历史研究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共同推动国史研究事业繁荣发展。

据“当代中国研究”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接到多起群众反映与举报,发现部分机构或个人存在严重侵权行为:擅自冒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以下简称“我会”)及其所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宣传教育中心”“当代中国电视艺术制作中心”等名义,招揽合作、投资业务,并在其办公场所公然擅自张挂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宣传教育中心”“当代中国电视艺术制作中心”等标牌标识,在业务宣传中大量使用我会官方信息。以上行为严重误导社会公众,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对我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澄清事实真相,现就相关情况郑重声明如下: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宣传教育中心”的主体有效性说明

我会于2025年6月15日完成换届后,根据学会发展规划及内部机构优化调整方案,已正式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宣传教育中心”这一内设机构,该中心的主体资格、业务权限自撤销之日起已完全终止。

自2025年6月15日起,任何机构或个人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宣传教育中心”为名义宣传和招揽业务,均属于非法冒用名义的行为,其行为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及相关后果,均与我会无任何关联。我会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二、关于“当代中国电视艺术制作中心”的官方信息公示

“当代中国电视艺术制作中心”是我会依法设立的下属机构,唯一的办公地址在北京市西城区旌勇里8号。凡不在上述地址办公,却以“当代中国电视艺术制作中心”名义开展活动的主体,均为冒名机构,其开展的所有业务均属于非法行为,相关承诺、合同及合作协议均不具备法律效力。我会对其行为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法律责任追究的明确态度

我会反对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对任何机构或个人非法冒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及所属机构名义、盗用我会官方信息进行非法宣传和招揽业务的行为,我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遭受损失。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

202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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