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闪婚闪离彩礼争议 法院调解返还20%"

访客 2025-08-05 11:07:38 43011
关于闪婚闪离彩礼争议,法院介入调解并最终判决返还彩礼的20%,涉及双方因快速结婚和离婚而产生的财产纠纷,特别是彩礼的归属问题成为争议焦点,法院在调查后认为,彩礼应视为双方家庭间的赠与,而非个人财产,在双方未能建立稳定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彩礼应部分返还,此次事件提醒人们在处理婚姻问题时需谨慎,避免冲动行为导致的纠纷。

近日,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便涉及到了彩礼返还的问题,备受关注。

据悉,肇庆的张先生(化名)与被告王小姐(化名)于2022年3月相识并恋爱,交往三个月后开始同居。2024年1月,尚未生育子女的两人回到乡下筹备婚礼,然而在筹备期间,二人产生矛盾,婚礼无奈取消,随后开始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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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张先生将王小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并要求王小姐返还彩礼50000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遂判决不准予离婚,并驳回了张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该判决生效半年后,张先生再次以同样的诉讼请求将王小姐诉至法院。此次审理期间,原被告双方均认为彼此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再维持婚姻及家庭,明确表示同意离婚。但王小姐提出,双方已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不同意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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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梁彩云表示:“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仅一年多时间。法院可以结合双方实际使用彩礼的情况、双方孕育和共同生活的情况,来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比例。”

法院经审理查明,根据涉彩礼纠纷案件的相关规定,在筹备婚礼期间,张先生给付王小姐的50000元礼金属彩礼性质。经过法官的调解,原告和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女方同意向男方返还彩礼10000元,并且已于当庭支付完毕。

法官同时提醒,彩礼作为一种传统习俗,承载着人们对婚姻的美好祝愿,但婚姻的缔结与维系,更需要双方理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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