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男子陪情人流产后签200万分手补偿协议 法院判决无效需返还

访客 2026-09-03 16:17:48 7144

已婚男子张某与王某建立了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张某陪同王某去医院进行了人工流产手术。之后,两人签订了一份价值200万元的分手补偿协议。四年间,张某通过向银行借贷、借新还旧的方式陆续向王某转账共计49.9万元,这些行为最终被张某的妻子陈某发现。2026年4月,陈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49.9万元及利息。

河南获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张某与王某之间的转账和协议违背了公序良俗,且张某无权单方面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支持了陈某的要求,判决王某需返还49.9万元及利息。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陈某与张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至今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020年底,王某与张某因工作原因相识并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2021年8月25日,张某陪同王某在某医院接受终止妊娠手术,并在同年9月1日向王某转账10万元。2022年3月31日,双方签署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张某每月支付王某5000元,十年内结清总费用为200万元整,作为对王某精神创伤、身体痛苦等的全部补偿。自2022年8月至2025年10月,张某共向王某转账39.9万元。

法院认定,本案中张某与王某签订的赔偿协议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因此无效。同时,由于张某在未取得妻子陈某同意的情况下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数额巨大且超出家庭日常所需,故陈某有权要求王某全额返还。此外,法院还认为王某占有该资金给陈某造成了损失,支持了陈某要求王某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一年期LPR支付利息至实际付款日的请求。尽管王某确实接受了人工流产手术,但无论是协议约定的200万元还是实际支付的49.9万元,均与实际产生的必要损失不对等,因此法院未采纳王某关于合理赔偿的说法。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张某向王某转账49.9万元的行为无效,王某应返还陈某49.9万元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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