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女子举报遭民警长期索贿性骚扰 涉事者受处分后仍正常在岗

访客 2026-07-02 11:14:51 5151

女子举报遭民警长期索贿性骚扰 涉事者受处分后仍正常在岗。近日,湖北武汉市民何女士反映,她因一起医美纠纷报案后,被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南湖派出所民警田某以“给钱才能办案”为由,多次索要现金、烟酒等财物,并长期对其性骚扰。何女士举报后,田某被认定违背社会公德,仅被撤销挂职副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至今仍正常在岗。何女士表示,自己因举报一事,长期受到田某的骚扰与威胁。

事情源于2018年的一起医美事故。当年,何女士在接受面部针剂注射后出现感染,长期伴随头痛症状,随即报警指控涉事医美机构医生非法行医,但案件后续因故搁置。在维权无果的情况下,何女士经人介绍结识了田某。两人初次见面时,田某便告知其办案需要打点各方关系。为推动案件办理,何女士多次给付田某钱款。何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中包含两笔各2000元的转账记录,另有部分现金支出无直接留存证据。除了索要钱物外,田某见面时还对何女士动手动脚。何女士提供了多段据称是她与田某的对话录音,录音中田某多次说出轻浮言语,何女士多次不耐烦地提醒对方正经沟通。此外,聊天记录显示田某曾两次向何女士借钱。

2019年8月,何女士辗转上海、广州、武汉三地持续维权,涉事医美诊所负责人最终在武汉自首。她认为田某并未对案件推进起到实质作用,但田某仍以“对方律师要办取保候审,涉事医生可能会被释放”为由,持续向她索要钱财。何女士拒绝后,田某仍不断联系她,于是她决定举报。2021年3月,何女士正式向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举报田某性骚扰、猥亵的相关问题。举报当晚,田某带人上门对其进行威胁。

何女士曾通过武汉市民热线反映田某性骚扰相关问题。2025年1月10日,她收到书面回复,内容显示:“2021年,洪山分局核查认定,田某身为党员干部,在已有家庭的情况下,多次言语调戏他人,违背社会公德,损害人民警察形象,依规对其作出相关处理;2024年9月14日,田某被撤销挂职副所长职务;2024年9月23日,田某被停止执行职务;2024年11月28日,田某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此后,田某可能认为何女士仍在举报,几年来经常骚扰和威胁她的家人。2025年8月,何女士在社交平台发视频实名举报田某。同年9月,她再次前往洪山区公安分局珞南街珞南派出所报案,控告田某猥亵的行为。11月,该所以“没有违法事实”为由终止案件调查;2026年3月,何女士前往居住地所在的武汉长江新区公安分局阳逻街派出所,再次控告田某猥亵,该所核查后认为该案已过行政案件追究时效,决定不予立案。无奈之下,何女士将田某的所作所为制作成海报,先后在南湖派出所等地张贴。

2026年5月中旬,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机关纪委向何女士通报最终核查处理结果:田某因多次言语调戏未婚女性被诫勉谈话,同时因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现金2万元,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何女士对此处理结果并不认可,她认为田某的行为严重失德违纪,不应继续留在公安队伍中,她将继续收集整理证据,并向相关部门举报反映,“只有他不在公安队伍了,才会不骚扰我的家人。”

记者就何女士反映的情况联系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南湖派出所,工作人员登记记者身份信息后,告知相关问题需向洪山分局核实。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政工室工作人员再次登记记者联系方式后,称会向领导汇报,随后挂断电话。武汉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同样只是登记记者信息,对记者提出的问题未作回应。记者多次拨打田某本人及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纪委相关负责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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